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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机高速路逆行因突发精神病 本应主动注销驾驶证

发布日期:2015-10-15 10:28:06 文章来源: 中国驾驶员学习网

精神病患者应主动注销驾驶证

近日,一轿车在贵惠高速的超车道上逆行,差点引发险情,原来这一切并不是驾驶员故意为之,而是因其突发精神病,才如此不要命。中国驾驶员学习网提醒大家,患有精神病这类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的人群应主动注销驾驶证,不要冒险开车上路,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。

10月12日,一辆黑色轿车在贵惠高速的超车道上逆行狂奔,险些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,一切竟是因为驾驶员突发精神病。经初步了解,该车驾驶人系36岁的贵阳女子杨女士,当问及其为何上路逆行时,对方不能自圆其说。“她说话颠三倒四,毫无逻辑。”民警说,因感觉事情蹊跷,民警通知高速路上应急部门前来将车拖移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。此间,女子时而大哭大闹,时而又说手机没电。通过其身份证上的地址,民警联系到杨女士的父母及丈夫。

其父亲表示,女儿患有多年间歇性精神病,目前正在治疗中。她的驾驶证是在未生病前学的,之后受到打击精神出现异常。其家人表示,事发当天上午,杨女士突然发病后就去租车行租车,之后不知去向。没想到发生了这么惊险的一幕。据了解,鉴于杨女士系发病期间,民警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,只是责成家人加强监管。

中国驾驶员学习网提示: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法》相关规定,患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痈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智障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,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。如果在取得驾驶资格证而发病驾驶的,将依法予以注销驾驶证。

带病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把握好自己的身体状况,别勉强开车上路,量力而行,防患于未然。如果实在不适合开车的,请主动注销驾驶证,这是一种自我保护,也是对生命的尊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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